财务制度整合:统一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和财务报告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资金管理整合:对并购后的资金进行统筹规划,优化资金配置,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分配等环节。 财务人员整合:合理安排双方的财务人员,通过培训、沟通等方式使财务团队能够有效协作,为企业的整体财务目标服务。
财务状况审查:包括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核实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负债的准确性,关注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性、存货的价值等。 税务情况审查:了解目标公司的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税务纠纷、未缴税款等,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可持续性。 财务内部控制审查:评估目标公司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如资金审批流程、财务报告编制流程等,判断其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估值风险:如果对目标公司股权估值过高,收购方可能支付过多资金,影响未来的财务状况和投资回报率。例如,过度依赖不精准的估值模型,没有充分考虑市场波动、行业前景等因素。 财务整合风险:并购后,双方财务系统、会计政策等可能存在差异,整合难度较大。如被收购方存在未披露的债务、财务造假等情况,会给收购方带来财务损失。 资金风险:股权并购通常需要大量资金,可能会使收购方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如果主要依靠债务融资,还会增加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影响财务稳定性。
对于收购方来说,采用成本法核算股权时,在资产负债表中,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如果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反之则需要调整,并同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被收购方,股权出让在资产负债表上表现为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或所有者权益项目。
跨境股权并购涉及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收制度。除了上述国内股权并购可能涉及的税种外,还可能涉及预提所得税。例如,外国企业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可能需要就转让所得缴纳 10% 的预提所得税。此外,还可能因税收协定等因素产生不同的税务处理结果。
特殊性税务处理:如果股权并购符合一定条件,如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 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在这种情况下,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这可以实现递延纳税的效果。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股权并购涉及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可享受较低的税率(如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权成本的确定方式因股权取得方式而异。如果是通过货币购买取得股权,股权成本一般为购买股权实际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如果是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股权,股权成本则根据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确定。
企业所得税:对于收购方和被收购方企业而言,如果股权并购符合一定的应税条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按照转让股权所得(转让收入减去股权成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25%(一般企业)的税率。例如,甲公司以 1000 万元收购乙公司股权,该股权原始成本为 600 万元,乙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400 万元,若乙公司适用 25% 税率,则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00 万元。 印花税:股权并购双方都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所载金额的 0.5‰。比如,股权收购合同金额为 2000 万元,双方各需缴纳印花税 2000 万 ×0.5‰ =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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